《聖經》裡面第一個發怒的是誰?
是該隱。(參 創4:5)
該隱向誰發怒?
向弟弟發怒。
而該隱真正向誰發怒?
向上帝發怒。
從現象來看,他是太快發怒;
從現象來看,他實在是向弟弟發怒,
但是從整個人性的根底來看,他是不滿意神,為什麼悅納他弟弟,不悅納他。
所以
他就發怒了。
他向弟弟發怒,
「起來」,就把他打死了。(參 創4:8)
親愛的弟兄姐妹,
該隱為什麼發怒呢?
因為他有一個不能接受的事情:
「我不能接受上帝,為什麼不接受我。」
「不能接受上帝,為什麼不接受我」,
跟「我接受上帝,能接受我」,
這就是「罪」跟「義」的對比。
請你注意聽下面的話,
馬丁路德 (Martin Luther, 1483-1546) 對信心的定義是很特別的,從來歷史中間沒有一個人像馬丁路德講「什麼叫作『信心』」像他這樣解釋的。
「信心」是什麼?
就是「對接受的接受」。
The acceptance of acceptance.
什麼叫作「對接受的接受」呢?
接受,誰的接受呢?
上帝接受我。
怎麼可能?
我這樣壞,我這樣罪惡滿身,我這樣污穢不堪,我這樣抵擋我的主,祂還肯接受我嗎?
我不明白,我不明白為什麼上帝接受我這個不應該被接受的人。
但這是事實啊!
祂在基督裡面已經接受了我,藉著耶穌的寶血洗淨了我,藉著聖靈重生了我,把我過去的罪污完全一筆勾銷,完全除淨。
《聖經》說:
「祂把我的罪丟在背後,祂把我的罪扔在深海,祂把我的罪踏在腳下」。(參 賽38:17 彌7:18-19)
「主啊,
祢真的這樣愛我嗎?
祢真的這樣接待我嗎?
祢真的這樣解除我的罪,使我成為祢的兒女嗎?
這件事情我不能否認,已經產生了,
所以我就接受了。」
接受什麼?
接受祢已經接受我了。
大家說:
「接受祢已經接受我了。」
祢已經接受我的這個事實,我如今完全接受。
The acceptance of acceptance。
從來沒有人像馬丁路德這樣來描寫什麼叫作「信心」。
「信心」就是接受一個事實——
主先救我,主先為我死,主已經接受我這個不配的人,
「對接受的接受」叫做「信心」。
我把這個用「反面的思想」,
我很喜歡用「antipathetic thinking」,
我很喜歡用「反面的思想」來處理一件事情。
所以
我說「罪」是什麼?
就是「對不接受的不接受」!
「上帝啊,
祢不接受我,我是不能接受的;
祢為什麼不接受我?我要祢接受我!」
勉強上帝接受一個人,
這是神的主權被干預,
這是用被造者去勉強創造者,
這有限者要去干涉無限者,
這是相對界裡面的人,要去影響絕對界的上帝。
所以,
該隱就不能接受「為什麼上帝不接受我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