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的喜樂,是別的非基督徒所沒有的。這是我們固有的,是我們特有的,是我們專有的。這樣,基督徒的喜樂的本質,就不是沒有上帝生命的人所可能有的本質。基督徒的喜樂的範圍,基督徒喜樂的原因,就不是那些沒有基督生命的人,所可能有的範圍,本質跟性質。感謝上帝!所以基督徒的喜樂,跟非基督徒的快樂是不一樣的。
中文用比較積極的感情,來描寫感情中間比較令人喜悅的這些事,包括了喜樂,歡樂、欣喜、雀躍.... 許多不同的詞句。但你不要忘記,希伯來文至少有七個字,希臘文至少有十三個字,描寫不同的感覺,就是在「喜樂」這一方面,比中文還更豐富。
但中文翻譯這些字的時候,中文不用「快樂」,用「喜樂」。這就表示這些翻譯聖經的人已經覺悟到了「喜樂」跟「快樂」是不一樣的。所以世人所講的快樂,跟基督徒所經歷的喜樂,有本質的差異,而且有來源的不同,有這個整個程序過程中間達到的果效的不同的這些條件。
所以,外邦人,不信主的人,沒有領受重生得救的人,他們所經歷的快樂是自然的,是被造者,是人之常情的快樂。而這許多的快樂在人犯罪以後,常常是加上另外一種犯罪的狀況,才能達的快樂,而這跟基督徒的喜樂,是完完全全不一樣。
我們不是在罪中享受快樂,我們是在解除罪惡之後得到喜樂;
我們不是在犯罪的墮落線之下,去尋找所失去的那種原有的被造的快樂;
我們是在重新受造,重新領受新生命之後達到的那個喜樂,所以這個是完全不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