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
如果一個人能夠看見神的怒氣,而自己不隨便發怒的話,
這個人是有福氣的。
一個人知道
神的怒氣什麼時候,
神怒氣的權威根據什麼,
神法律的原則是什麼的時候,
這個人就
不會隨便發言,
不會隨便發怒,
不會隨便行走,
不會隨便做事。
因為
他是在神的怒氣之下,而過一個敬畏的生活。
摩西要整個世界的人類明白這個總原則,所以他就發出這兩個問題:
「誰曉得祢怒氣的權勢呢?」
「誰按照祢該受的敬畏,認識祢的忿怒呢?」
(參 詩90:11)
這就是整個人生轉過來,活在神面前蒙主悅納的基本原理;
這就是整個能夠復興的絕對正確的方向;
這也是整個復興運動中間,真正產生的最原初的一種敬畏的動機,
就是
突然間發現,我們的神是會發怒的;
突然間發現,我是在祂的怒氣之下生活;
突然間發現,祂的怒氣是充滿權威權勢的;
突然間發現,我對祂的怒氣應當有某種的敬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