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上帝啊,我的心渴想祢,如鹿渴慕溪水。」
有沒有人因為他貪愛別人的東西而犯罪呢?
太多這樣的人了。
有沒有人因為渴慕上帝而犯罪呢?
沒有這樣的事情!
所以你發現了沒有,大衛看上拔示巴的時候,他就要把別人的私產權搶過來成為他自己有的,當他一這麼做,他的渴慕就變成行動,他的行動就觸犯了神的義跟神的法律,又觸犯了別人的私產權,這種渴慕是有罪的,這種渴慕是不對的。 (參 撒下11-12章)
當亞哈看見拿伯的田園,他起念頭要把這地方佔有的時候,他買不到,結果他就殺了拿伯,流了他的血,把別人祖傳之地,據為己有,先知以利亞就當面責備他,因為這是犯法的行為,這是神所不喜歡的事情。(參 王上21章)
所以,
這些對有限界的渴求,以無限的動機、無限的資格、無限的心靈去向有限界表示你的貪求的時候,你就有犯法的可能;
但是
你對無限的,神的應許中間的貪求,就完全沒有這個可能。
所以《聖經》告訴我們,我們應當向那天上的,向那永恆的,向那看不見的世界,發出我們的飢渴,我們的追求。
為這個緣故,
保羅說:
「你們要思念那天上的事,不是思念那些地上的事。」(參 西3:2)
耶穌說:
「你們若飢渴慕義,你們就必得著飽足」(參 太5:6)
上帝說:「你要向我大大張口,我就給你充滿」(參 詩81:10)。
這些話都應許,我們有一些的渴求,一些的需要,一些的禱告,是永遠不會犯法,永遠不會偏離真理的,那就是我們感情的聖化要達到的一件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