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多給誰就向誰多要,少給誰向誰少取。」(參 路12:48)神給你多少,向你要求多少,這個平衡是基督教的公平觀,是世界最好的。
我研究關於公平的觀念,研究什麼叫作「平等」,「公平」,我發覺人常常從「量」去討論公平,這是不智慧的事情,要從「相對關係」,跟「責任的交待」去討論公平,這是最高的,最智慧的;而這不是柏拉圖(Plato, 427-347 B.C.)的,這不是亞里斯多德(Aristotle, 384-322 BC) 的,這不是共產主義,這不是社會主義的,這是《聖經》的。「多給誰就向誰多要」這個叫作「公平」,沒有比這個更好的。
上帝的道永遠在最高的境界,而我們今天永遠沒有好好去找到祂最高境界的原因是什麼。為什麼講這句話,因為耶穌所講的話都是這樣平鋪直敘,耶穌講的話都是這樣坦白易懂,所以膚淺嗎?我告訴你,按字義是淺到小孩子都可以懂的,按精意,是深到哲學家都不明白,裡面的奧秘太偉大了。感謝上帝!
所以第二方面談成功,談到,你成就了上帝為你定的目的沒有?如果上帝為你定的目標是這麼高,你就只達到這裡(沒有達成目標),那你不但沒有成功,你是犯罪!因為 ἁμαρτία hamartia 就是沒有達到目的,剛才提到了。你沒有達到目的不但不是成功,你是犯罪!所以凡是沒有達到應當達到目的的人都是犯罪的人。
罪不是行為;罪,是在神人關係中,人沒有達到應當達到的目的所產生的距離。所以,我們可以很消極的什麼惡行都沒有做,你沒有 ἀδικία adikia(參 羅1:18 不義),你沒有 ἀνομία anomia(參 約壹3:4 違背律法),但是你有 ἁμαρτία hamartia,因為你沒有達到神為你定的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