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如果要過一個有成功的生活、有成就的生命,我們應當對生命的價值、生命的可能性,以及神應許在這過程之後我們可以達到的,有清楚地了解,人因為有過程的存在,所以我們就願意過一個自我兌現的生活。
而「自我兌現」,在一些的哲學家的思想裡面,是一個很重要的事情;從黑格爾(George Wilhelm Friedrich Hegel, 1770-1831)的「上帝」(或者「絕對精神」)的自我兌現,一直到海德格(Martin Heidegger, 1889-1976)人的自我兌現,都是一些「現象論」(phenomenolgy);從赫瑟爾(Sir John F. W. Herschel, 1792-1871)一直到海德格以後,對人性本身要求的進展式思考是很重要的探討;中國哲學,孔子講一句話,「君子求諸己,小人求諸人」(《論語》.衛靈公第十五),這句話我們不必做比較,就直接解釋,一個偉大的人,一個正人君子,是自己對自己有所要求的人。
前幾天我在香港講「歸正運動的回顧與前瞻」(兩個晚上講不完,下個禮拜回到香港我再講),到了第二天,我很清楚地知道我在做什麼,我對我的聽眾已經呼籲,已經提出一個很大的挑戰、很嚴肅的要求。如果今天的教會領袖對信眾沒有要求,如果今天的基督徒對自己沒有要求,今天的傳道人對自己的事奉也沒有要求的話,那我們只能「過一天和尚生活,敲一天的鐘」就算了;但對自我有所追求、嚴厲追求的人,他不可能把過程浪費,然後毫無目的地生活。
「成就」是一定要達到,「成就什麼」是一定要好好省察的,而成就之後一定要好好聖化,否則我們的成就,就帶來更大的危機。人在兌現自我,一定要對自我有所要求,對自我沒有要求的人,是常常寬鬆自己,常常妥協自己,常常浪費自己的生命,浪費自己的恩賜,我們一定要對自我有所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