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來1:3a〉「祂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,是上帝本體的真像。」基督與父神之間這樣特殊的關係,肯定了我們的神是本體性存在的神 ontological existing God,祂絕對不同於那些哲學巨人或宗教家對神的描繪,並且如此特殊的關係肯定了基督在現代歷史文化、宗教、哲學思潮中就是神榮耀所發出的光輝、是神的本體的真像!換言之,我們所敬拜的神是主動啓示自己,是從祂本體發出榮耀光輝的主;因為祂是具有榮耀本質的主,祂的本體性存在 ontological existence 超越了宗教家與哲學家所描寫、所思考的主。
宗教家所盼望尋找的主,是在他們生命的宗教性中,突然發現他們的存在需要一種依靠,所以他們要找出一位主來滿足宗教性的需求;哲學文化所描述的主,是他們理性思考後,無法承認世界能自存,確實需要有一位神,這就是推理所產生出的神。1972年我再到台灣來時曾提過「三種人的三種假神」:笨人的神是笨的假神,聰明人的神是聰明人的假神,普通人的神是普通人的假神。原是神已經放在人心靈深處的宗教作用,使人對自己不能明白的現象產生出宗教性的敬畏感;愚笨的人,就以被造有神形像的創造性,用金、銀、石、木頭……等等受造之物創作成偶像,並且當作他們的創造神,這叫作三重被造 triple creation!the created being using the created material things to create a created god, and call this created god a creator,「被造的人」以「被造之物」創造一位「被造的神」,然後稱它是「創造者」;這位「創造者」,是具有創造能力且以神形像樣式被造的人,所創造出的「被造的創造者」,這就是笨人拜笨的假神,這是宗教很大的矛盾。
我們是神所創造,所以有神的形像,人是被造界中唯一具有創造能力的活物。當人創造時就產生文藝作品、建築與觀念,人的創造都是在一種特殊的自由中,這是沒有犯法的;但是,當你創造的是「創造者」時,你已犯罪!創造者之所以是創造者,就是因為祂不是被造者;人創造神,這是嚴重冒犯真正的創造者;創造者賜給你創造的能力,乃是要你在受造界中加工製造,你具有創造的形像才會有創造的功能與能力,你竟然以被造的創造能力去創造一位被造的創造者,這是冒犯!因此,你就明白所有的宗教是無法將人帶到神那裡去。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