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徒19章〉保羅在以弗所2年多,如果一天講5小時,一年是1,800小時,兩年多是超過3,600小時,相較之下,我們的講座還是粗枝大葉;保羅在以弗所推喇奴的學房講論那麼多(參 徒19:9),結果寫給以弗所的信只有6章,所以我不知道保羅到底講些什麼,以後到天堂一定要問他。有人問鐘馬田(David Martyn Lloyd-Jones, 1899-1981),「你把〈以弗所書 第1章〉講了124次,到底講些什麼?會不會講太多?有沒有可能到天堂去,保羅對你說,『我沒有那麼多東西,你為什麼講得那麼長?』」他說,「不!有一天我到保羅那裡去時,使徒保羅會說,『你只講這麼少嗎?難道神的道就是這麼少嗎?』」
我每次講完《希伯來書》之後,再看還有內容,再講還有東西,所以我在雅加達、新加坡、香港、台灣講同一本書,只有在吉隆坡講《羅馬書》;結果發現,許牧師從新加坡飛過來台北聽,他說,「唐牧師,為什麼你在這邊講得比那邊多而且特別詳細?」因為神的道永遠講不完!我不是來背書,也不是照著一條條的知識傳輸給你們,我乃是將神在我繼續不斷思想過程中使我領受的傳達給你們;你們領受這樣的刺激與感動之後,自己再晝夜思想神的話,一定還有許多內容可以得著。
神太豐富,神的道太深奧,我們永遠取之不盡、用之不竭、思之不完,到天家才知道,自己需要知道的還有太多太多,所以永恆是需要的,還有這樣豐盛的真理,叫我們一直思想、一直享受、一直考查、永遠讚賞不完。繼續不斷發現那樣美好、偉大的事物與真理,是我們無法在今生完全知道的;我們今天在世上所看到的是模糊不清,好像面對鏡子觀看,那時就要面對面看得一清二楚,我們會更清楚地去了解神的真理。(參 林前13:1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