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在這兩節的《聖經》中間看到了一個相當不同的兩句話。
一句是在《詩篇》所說的,
「人的忿怒,要成全上帝的榮美。」
(參 詩76:10)
另外一句說:
「人的怒氣,並不成就上帝的義。」
(參 雅1:20)
所以從字面來說,
這兩節的《聖經》是完全相反的。
好像在《詩篇》第七十六篇裡面告訴我們,怒氣的積極的一方面;
而在《雅各書》第一章給我們看見,怒氣的消極的一方面。
能夠做到成全上帝榮美的是人的忿怒,但是又不能成就上帝的義的,也是人的忿怒。
這樣,
到底怒氣是好的?是不好的?
今天我們要思想這個問題。
〈詩76:10〉與〈雅1:20〉,
到底是不是一種相同的怒氣的本質呢?
這是不一樣的事情。
所以我們如果從字面來看,常常我們會自己發現,好像我們在《聖經》中間,很難找到一個真正帶領我們生活倫理方向的原則;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,都有道理隱藏在其中。
所以我們許多時候在字句中間,我們不知道要怎樣去遵行,而《聖經》很清楚告訴我們:
☝🏻「字句是叫人死,是精意叫人活」
(參 林後3:6)
☝🏻所以
對《聖經》裡面每一字、每一句,
都不單要從正確的定義去了解,
更要從整個的關連,就是有機的關係,
去明白裡面前後的,
以致於全本《聖經》貫徹始終的原則,
跟那一節《聖經》的記載有什麼關連,有什麼關係,
才會真正的明白。
那麼,
〈詩76:10〉所講的:
「人的忿怒,要成全上帝的榮美」;
這句話我們曾經提過了,就是
那些正義的怒氣,
那些聖潔的怒氣,
那些合乎上帝心意的怒氣,
是能夠使上帝的旨意成全起來的。
馬丁路德 (Martin Luther, 1483-1546) 曾經說:
「我從來沒有做上帝的工作,做到比我為上帝而生氣的時候做得那樣好。I never work better than when I was inspired by Holy anger. 」
所以他與上帝一同發怒的時候,他所做的事是達到最好、最善的可能的一個時候。
為什麼呢?
因為他的怒氣與神的怒氣相調和的時候,他才能夠做神在怒氣中間所要成全的上帝奇妙的工作。
有許多時候在平常順利的道路中間,我們沒有辦法看見神的參與,神的工作怎樣行出來;但是當上帝發怒的時候,祂的責備,祂的審判,祂的鞭打,祂的責罰,祂的管教,竟然成全了我們眼中所沒有看見,在神永恆計劃中間的最美好的一方面。
所以,
「人的忿怒可以成全上帝的榮美」是相當可以肯定的事情。
但是在〈雅1:20〉卻說:
「人的怒氣是不能成就上帝的義的。」
這樣,又怎麼解釋呢?
如果這一句是對的,就好像〈詩76:10〉是有毛病的;
如果那一句是對的,就好像這一句是有毛病的。
☝🏻所以
當你看見《聖經》隱藏著那些「表面上的差異」的時候,「字句上的衝突」的時候,
你不要緊張,不要急,
因為
這其中就告訴我們
真理是大過文學的,
真理是大過文字的,
真理是大過表達的字意的,
所以
我們就要找到那真理的本意到底是什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