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樂,在文化與宗教中間,佔有不可沒有的地位。
而從最遠古的社會中間,
「心臟的跳動的韻律」,就成為音樂的開始。
人是藉著心臟跳動維持血液循環,以及生命繼續存有的一個活物,而這個心臟的跳動,跟音樂的關係是不能被否認的。
所以
我們在興奮的時候,
我們就會用更快的節奏來表達我們的心情;
當我們比較頹喪的時候,
我們就用比較消沉的,比較緩慢的韻律的作用來表達我們的節奏。
所以這樣,
這個興奮的產生跳舞,產生刺激性的這個身體活動的時候,就變成一個活生生的感情,在體態上的表達。
這樣,
「音樂」,就變成配合「節奏」的一個很重要的文化因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