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來1:14〉「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,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麼?」所講的天使是指「蒙揀選的天使」;〈林前6:3〉「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?……」所講的天使是指「墮落的天使」。如此的解經已經離開普通解經的範圍,是以總原則處理「神學、哲學、文化」與「經文」之間的關係,來裝備我們的信仰與護教精神的原則。
〈來1:14〉所講的天使是指「蒙揀選的天使」,是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之人效力的;他們是善良的天使,非常聖潔、非常愛上帝而且大有能力智慧,是能遵行上帝旨意的靈體;這些話〈詩103:20〉也告訴我們:「聽從祂命令、成全祂旨意、有大能的天使都要稱頌耶和華。」這些善良的天使,他們依靠上帝的大能,執行神的命令,遵行神的旨意,來服事那些承受救恩的人,就是你、就是我;所以我們當知道領受耶穌基督救恩的人有天使在服事我們,但是他們不應當成為我們敬拜、禱告的對象!
今天有多少的天主教徒,他們對 St. Michael 米迦勒天使長禱告,這是犯罪!他們對使徒彼得(聖伯多祿)、聖德蕾莎(Mater Teresia, 1910-1997),還有許多聖徒禱告,這是犯罪!在《聖經》裡,我們只有看到兩個天使長的名字,就是加百列 Gabriel、米迦勒 Michael,但是猶太人就提出了7個天使長,而有一個是特別照顧他們以色列 Israel的;「El」就是上帝;天使是神所立的,所以 Michael、Gabriel、Rafael……這些天使無論多高超、輝煌、尊榮,他們在我們的信仰中間,不過是為承受救恩的人,作僕役來服事我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