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呈上則)非基督徒跟基督徒不同的地方,當非基督徒在他們的神面前受刑罰的時候,他們是懼怕的;而基督徒受到困難的時候卻是罵上帝,「祢的愛在哪裡?」我們已經變得很缺德、很無禮、很不孝,對上帝非常野蠻的!還自稱為是信徒。
因為罪的緣故,我們是應當滅亡的!罪的工價就是死,所以上帝叫全世界的人都下地獄,這叫作公義。公義不是拿來講,「為什麼他有恩典,我沒有恩典?」恩典既然是不配的,你就不能說,「為什麼他有,我沒有?我也應當有!」你一講「應當有」,你就不明白恩典了,因為恩典是不配得的。
如果你敢牽涉到公義,你只能說,「上帝啊,祢是公義的,所以應當大家下地獄。」你又問,「如果大家下地獄叫作公義,那為什麼他得救了?」上帝的回答是什麼?「因為他更漂亮、因為他更胖、因為他更美,所以我救他?」不!很多長得不好看的人上帝都救他,不相信你看,我在這裡。上帝說:「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;要憐憫誰就憐憫誰。」(出33:19b)
所以,恩典跟公義不應當相提並論,公義跟審判應當彼此關聯;這是基本的總原則。我相信今天70%以上的基督徒是模糊不清到死都不明白的。我們憑著公義的原則,來追討上帝為什麼不給我恩典,這是很好笑的事情!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