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承上則)當時五王與四王的戰爭是聯軍作戰,不是一個小王單槍匹馬、雄心大志要征服天下的小戰爭;那是精心長久的聯合計謀,是大戰爭;戰爭的賭注,土地、財物、人口、各樣的資源都是極為龐大的代價。這大戰爭孤注一擲的賭注結果,許多人被擄,永遠不能歸家;戰敗國就要滅亡,被侵吞,戰勝的國家就聯合組成更大的聯邦國。
但是,亞伯拉罕如同王子一般的身分,四王與五王的戰爭不敢驚動亞伯拉罕,因為亞伯拉罕家中的有武器、能戰鬥、精鍊的男壯丁有318人;你想想看,這豈不是像王一樣嗎?有護衛軍隊318人。
之後,五王敗給四王,財物、糧食、人口都被擄去了;戰敗的五王中一個王是所多瑪王,住在所多瑪的羅得也被四王擄去了;這件事情就是亞伯拉罕出去打仗的原因。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