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承上則)對「基督論」最重要的認識,不是在律法的規條之下,而是在永恆旨意裡;「永恆旨意」跟「律法規條」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情。上帝在永恆中所定,要藉著基督道成肉身成為人,為人死,以真正永恆大祭司的職分做成贖罪的工作,這件事遠遠在律法的賜下、人的犯罪以前。為什麼賜下律法呢?因為人犯了罪,必須用律法來限制、見證、定罪、制裁,所以律法是為了罪的需要而不得不賜下來,成為約束人行為的見證,是外添的,不是在上帝永恆的旨意裡的。
所以當猶太人把律法當作絕對的時候,上帝就在《舊約》裡留一個很特殊的空間讓麥基洗德顯現。麥基洗德的顯現雖然只有一次,卻決定了人真正認識「基督論」的根基。如果亞伯拉罕從來沒有會見過麥基洗德,也從來沒有在麥基洗德面前這樣謙卑獻上十分之一,那你就永遠不明白,耶穌基督憑著什麼作祭司;感謝上帝。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