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人與人之間有不平的時候,我們要用什麼辦法去解決它呢❓
就是用兩個辦法:
第一個辦法,
用強權,把強的、富的搶奪過來,去救濟貧窮的人,這個叫作👉🏻「劫富濟貧」的辦法。
第二個辦法就是感動他們,說服他們,讓富有的人可以產生同情心,憐憫貧窮的人,然後👉🏻以慈善家的身份和行動,去解決貧富之間的懸殊的問題。
那這些問題是歷世歷代偉大的文化學者、哲學家、社會學者,早就用他們的思想,考慮許久,試試看要解決的問題。
到了十八世紀的時候,英國的莫里斯(Maurice Frederick Denison,1805-1872),還有金斯黎(Charles Kingsley, 1819-1875) 等等,他們都在討論怎樣解決社會的貧富懸殊的社會的問題;
而德國的馬克思 (Karl Marx, 1813-1883) 就用了一個辦法企圖解決,就是用👉🏻「階級鬥爭」,然後把有錢的人非法得財的這種社會問題,用革命去把它奪過來,讓他的錢可以分給窮人,就以產生了共產主義的社會運動。
那麼,這些還有一些基督徒的想法,剛才提到了金斯黎、莫里斯這些人,用感化的辦法,使社會上有錢的人可以幫助窮人,給他們有體會,憐憫窮人的心。
那結果呢,這些事到底能不能真正的產生呢❓
有人在英國試試看用一個小島,用共產黨的辦法,來處理社會問題,結果是亂七八糟,完全是烏托邦,不能產生。😩
有的人試試看用感化有錢人,用同情,用賙濟的辦法解決社會問題,結果產生一些非常假冒為善的慈善家,因為他們一方面用小錢幫助窮人,一方面存著動機😈,藉小錢得大名,用小利來得到更大的利益。
所以,十八世紀中葉的時候,法國大革命以前,他們就給慈善家另外一個名稱,所謂慈善家,就是那些遠大眼光的自私者,這個叫作「慈善家」。
因為他們看清楚了,
「我幫助一些窮人,我就可以使以後名譽更大,社會上更多人尊重我,這樣以後,使我發大財就更容易了。」
所以他們所謂的「慈善」,乃是做一個釣餌😈,所謂的「慈善」,乃是做一個釣餌來挖更大利益的動機的問題。
所以社會上的慈善家,許多是假冒為善的人。許多慈善家,當他們對窮人有一些施捨的時候,背後他們要趁著這個機會偷香,偷豔,或者強暴,是你沒有看見的;而他們的錢,使他們在社會的輿論中間,遮蓋了他們的醜惡。他們所給予的小錢,使許多的人,把他們當作是偉大的愛心的社會的模範,這是很可怕的事情。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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