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基督從來沒有壓制過雄心大志的這種渴慕的心理。
所以當耶穌被賣的前一天,西庇太的太太,叫作「西太太」,西庇太的太太原名就是「西庇太太太」。那麼,這個西庇太太太呢,到耶穌的面前說:
「我盼望祢得國的時候,我只有兩個男孩子,你一定要讓我比別人優先一等,一個作左相,一個作右相」
(參 太20:21 可10:37)。
她沒有說:
「雅各在右邊,約翰在左邊。」
也沒有說:
「約翰在右邊,雅各在左邊。」
她說:
「兩個左右相,只要我的兩個孩子作了最高,我這個作母親的就滿足了。」
這種是為自己圖謀大事,是為了姓西的家求高官大職,這就是很不好意思,但是她一點也不會不好意思就這樣提出來了。
耶穌基督對她說什麼呢?
耶穌沒有說:
「不可以的,母親替自己的孩子講話,妳要妳的一個左,一個右,別人的孩子怎麼樣?妳知道嗎?天下父母都望子成龍,沒有人望子成蟲。天下父母都望女成鳳,沒有一個望女成雞的。所以呢,你們怎麼可以自己為自己想 !?」
耶穌完全沒有批評她,耶穌認為她那樣想是可以的,因為人有高大的志願沒有錯,但耶穌講的是原則。
所以你注意哦,你要求多高,你要突破,你要渴慕什麼,儘管,但是原則就是耶穌要講的事情。
耶穌說什麼呢?
「我所喝的杯,你們能喝嗎?我所受的洗,你們能受嗎?如果能的話,我告訴你,誰坐左邊,誰坐右邊,是我天上的父所定的」(參 太20:22-23)。
所以耶穌基督沒有說:
「妳好意思,作母親替孩子講話,講得這樣露骨,這樣不懂羞恥!」
耶穌從來不壓制雄心大志,這個原則,我相信你可能一時沒有好好注意聽,或者沒有傳道人在台灣這樣講的。
耶穌沒有責備說:
「你不可以這樣!」
耶穌只是說:
「我所受的杯,你能飲嗎?我所受的洗,你能受嗎?你要大可以的,但是你知道嗎,我以後萬王之王,萬主之主,我是受了萬苦之苦,成為萬奴之奴。」
這個原則把它弄清楚了以後,你的渴慕是沒有問題的。
不但如此,耶穌基督看見他們在爭誰作大,誰作更大,誰最大,耶穌基督沒有說:
「我明天要死了,你們還要爭地位嗎?你們還要爭高位?你們要掌權嗎?」
耶穌沒有說。
耶穌說:
「你們中間若有人願意為大,please(請),你願意作大,不要緊,可以的,那你們要先作眾人的僕人。」
(參 太20:26-27 可9:35 10:43-44)
又回到原則的事情。
所以,
《聖經》從來沒有壓制人的慾念,
《聖經》從來沒有壓制人的雄心,
《聖經》從來沒有禁止人有大的志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