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帝創造萬有,特別是第六日,亞當、夏娃被造之後,上帝看祂所造的一切都「甚好」,(參 創1:31)這以前只有說「好」;最後被造的人因為有了神的形像,本質上高過其他受造之物,其他被造之物都是好的,但是按神形像樣式被造的人是甚好的。這世界好,因為有甚好的人在裡面;這世界美,因為有了更美的人在裡面;這世界美好,因為有能行善的人在裡面,因為人有神的形像,有自由、道德功能可以像上帝,所以人就成為萬物的冠冕、受造界的榮耀。
「祢賜人榮耀尊貴為冠冕。」(參 詩8:5)人有上帝的榮耀、尊貴,可以彰顯神的榮美,可以尋求神的尊貴,可以用神的價值建造自己永恆的尊榮,如此的建造、如此的尊榮就是人與萬物不同的地方,因為人能像上帝,可以盼望、追求神的榮耀尊貴,因為這是萬有的堂皇冠冕,這是神所有創造之中最有價值的一環,人有尊貴、榮耀。因此,人不能說,「人,本來是尊貴的、榮耀的,但是人因為有自由,所以人就能犯罪,這就是美中不足的地方。」有一種人的原罪論是非常奇怪的,他說,「上帝造人,讓人能犯罪,這就是上帝創造不好、不完全之處,就是所謂的『原罪』。」這是完全錯誤的!
人誤用了自由,也就是恩賜脫離賜恩的主,恩賜不歸回神的己,就是罪的開始;一切美善的恩賜都是從上帝那裡來的,而恩賜的誤用都是從自己的不順服而來的。當你自己將神所賜的自由歸回神的己,你領受的恩賜就與賜恩的源頭結合,你就進到神的尊貴榮耀裡;當你自己將神所賜的自由轉向你的己,就變成你的私慾、罪的種子。自由的本身是恩賜,自由的誤用是私慾,而自由恩賜歸回賜恩的源頭時,是信仰、順從、靈性、奉獻,自由歸回神的己,就使你產生生命與平安;當自由離開神,以追求自我意念為中心,就變成私慾,這個私慾跟上帝的旨意相背,就抵擋上帝,就產生犯罪的行為。所以,我們不能怪人是有自由意志的活物,不能怪上帝將自由賜給亞當。
#歡迎邀請您認識的親友,手機申請LineNotify, 📲每早7點收到唐牧師每日要理問答,一同思想主道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