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雅2:21-23〉提到亞伯拉罕的信心,是藉著順從的行為才成全的,「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兒子以撒獻在祭壇上,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?」為什麼把以撒獻在祭壇上?因為這是上帝要他行的。為什麼上帝要他行?因為上帝知道他已經有信,上帝要告訴後代的人,他的信是用行為成全的,是用行為表達出來的;單單口裡說自己有信,不過是一種傳統的知識,這種信還沒有被肯定;單單口說,「我信、我信。」可能是心理學所謂的自信心,可能是一廂情願的感情盼望,為要達到你心中所要的那種自私的信;所以許多人的禱告不過是自私的表達,不是信仰的表達。
許多人的追求就是為自己有利的事情,與自己沒有利益的就什麼都不睬。神是看內心不是看外表,同樣做禮拜,哪個人是為了追求真理,只有神知道;同在事奉中,哪個人是為了神而事奉,只有神知道;人常常沒有辦法查透我們心中最基本的意念、動機,但上帝是沒有辦法被你欺騙的,祂知道你為什麼來到祂面前。亞伯拉罕在上帝面前,已經用信心顯明他是個義人,因為他信,上帝算他為義;(參 雅2:23, 創15:6)這信,上帝看見了,上帝現在也要人看見亞伯拉罕的信是真正的信,是一定要用順從表達出來的。許多時候我們就像那小兒子,說,「我要去。」講了卻沒有去;那個大兒子呢,「我不去。」後來懊悔,他就去了。(參 太21:28-31)「我要去。」是願望、意願的表達,是信的表面;我真的去,是信的實踐、信的行為的表達。
#歡迎邀請您認識的親友,手機申請LineNotify, 📲每早7點收到唐牧師每日要理問答,一同思想主道😇。請以手機開啟Line,點選我,開始申請
#收看上千部完整中文講道影片,請上網https://stemi.tv,中國地區https://stemitv.org
#為STEMI TV事工奉獻點選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