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雅5:13〉「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呢,他就該禱告;有喜樂的呢,他就該歌頌。」
前幾次講座中講述兩種不同的主題,首先是「忍耐的動力」,其次是「正直誠實的見證人」,兩者看似沒有關聯,這是《雅各書》的特點之一。每次講一件極短的事,緊接下去的內容彼此沒有關聯,之後的內容仍然沒有關聯,固有許多人認為,這卷書要找到一種貫徹始終的主題,非常困難。此書是談論「行為」的重要性,在聖經66卷中是最舉足輕重的一卷,因為這卷書說明行為表明信心是真實的,「有信心,沒有行為是死的。」,而信心如果確實是生命的一種內容,行為就是生活的一種記號。一個人的生命裡面以信仰為內容,那他的生活中就會有好行為做印記,因「信仰」是建立在真理的根基之上,信仰即是對真理的忠實。「我信」,「我信這是正確的」,何謂「正確」?真理是正確的,固凡屬正確、真理之事,我都應當忠實與信靠。既然相信真理,當你一定要把生活的行為「行」出來時,你所行的是否合乎真理?若行為與真理相悖,你的信就是虛假;若所行的合乎真理,表示你將所信的實踐出來,這種人是穩若磐石。
今日許多人,言行、信行、知行不一致,所教導的跟他的行為亦相悖;固你所知、所想、所信、所聽、所明白的與所行的脫節時,你成為渴慕真理的假冒偽善者,是一位利用真理的自私者,對人表示你愛真理,惟做人的時候是違背真理。今天許多時候,人利用可怕的至高理想,做為一種法律的制裁,來對付那些與我們不同看法的人。許多人利用法律牽制、控制他人,但法律對他完全無效,因他根本沒有心要照著應當做的事情去行,只知道如何控制、管束、控告人,他就比別人更厲害一層,這種是很可怕的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