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要理問答 第834問:(此講沒有影片,請多看文字內容) 為何真神才有資格對人應許、立約❓以信心回應上帝應許立約的亞伯拉罕,如何是我們的父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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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伯來書要理問答 第834問:(此講沒有影片,請多看文字內容) 為何真神才有資格對人應許、立約❓以信心回應上帝應許立約的亞伯拉罕,如何是我們的父❓

(承上則)神是不變的,神就用祂的不變性、超越性,用祂對時間的支配、管理的權柄,作為祂是真神與所有假神本質相異的這特點,來挑戰一些人:「你們將誰與我相比,與我同等?可以與我比較,使我們相同呢?……你們要追念上古的事,因為我是上帝,並無別神;我是上帝,再沒有能比我的;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,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,說:『我的籌算必立定;凡我所喜悅的,我必成就。』」(賽46:5-12)這樣的一位神,當然有資格對人應許,並與人立約。所以當我們提到與〈來6:11-12〉相關的約、應許、信心、對神的信仰而產生的盼望,都是嚴肅得不得了!

昨天有人在香港對我說,「我想不到原來《聖經》偉大到這地步,這些普通我們所聽的名詞,背後的架構何等嚴密,所啟發的偉大思想,和那真理的本體,像一座大殿堂一般,我們在其中能看見它的雄偉,但是我們平常所知道的真是太少了!」我再說,除了常常參加聚會、團契以外,你們要更深入思考上帝的話語;我這樣給你們查經,是帶來新的啟發,讓你們可以更深入明白,《聖經》是超越所有哲學思想的!阿們。不是這樣講講就超越了,而是實實在在,世上多偉大的思想一與《聖經—上帝的話》相比,馬上顯出膚淺、不一致、根基不是永恆不變的真理。

除了神自己的話以外,沒有前後一致、貫徹始終、絕對完備的永恆真理,只有神才是;而這一位神就對人啟發、向人啟示、與人立約,而這約就是我們信仰的對象,我們信上帝以及信祂與我們所立的約,the object of our faith is the truth God and His promise。

因此,亞伯拉罕是歷史中最重要的人;〈來6:12〉「……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。」這人就是〈來6:13〉所說的亞伯拉罕。我們要效法他;亞伯拉罕實實在在、絕絕對對有資格成為信仰之人的父,成為有信心向神順從之人的榜樣,成為多國之父。因為上帝已經對他說:「我與你立約:你要作多國的父;從此以後,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,要叫亞伯拉罕,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……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,她的名要叫撒拉;我必賜福給她,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;我要賜福給她,她也要作多國之母;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。」(參 創17:4-5, 15-16)

所以亞伯拉罕成為信心之人的父、多國之父;這多國的信心之人,也就是基督耶穌用自己的寶血從各族、各方、各民、各國中買回來的人,他們是效法亞伯拉罕,對上帝的應許呈現出信心來的人;感謝上帝。(參 啟5:9; 羅4:11-12, 17)(待續)



福音分類:上帝論、救贖論、創世記、創17:4-5、創15-16、以賽亞書、賽46:5-12、羅馬書、羅4:11-12、羅4:17、希伯來書、來6:11-13、啟示錄、啟5:9


文化分類:基督教上帝觀、基督教救贖論、基督教倫理學


關鍵字:不變、超越、權柄、真神、相比、同等、比較、相同、從起初指明末後、資格、應許、立約、信心、盼望、聖經、偉大、超越、前後一致、貫徹始終、絕對、完備、永恆、真理、亞伯拉罕、撒拉、效法、多國之父、多國之母


影片出處:
第40講 00:14:05~00:17:47 共3分42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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