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句話是我不大願意講的,但是這句話我一定要講。有一句話我不大贊成的,我在這一方面,我不得不要贊成,那就是新派神學之父士萊馬赫(Friedrich Daniel Ernest Schleiermacher, 1786-1834)所講的。
傳統中的罪,就是人與神的隔絕。
什麼叫作罪❓
神人之間的隔絕叫作罪。
而士萊馬赫講一句話,:
「罪,應當從另外一個角度解釋,
什麼叫作罪❓
就是人與人的隔絕。」
我不贊成,
但是這一點我要贊成;
我不喜歡,
我現在一定要講。
為什麼呢❓
因為
許多談「我與神之間關係」很好的人,都是「與人關係」亂七八糟的人;
而許多「人人關係」很好的人,都從來沒有建立「人神的關係」。
難道只有這兩個極端嗎❓難道只有這兩個可能嗎❓
為什麼那些最親近神的人,都是天天跟人家吵架的人呢❓
他只懂得審判人:「這個不對,那個不對」,因為他與神的關係很好。
為什麼那些「與人關係」很好的人,都不信主,他都「與神」沒有關係呢❓
我相信把這兩個配合起來,就成為真正的靈性了。
如果你問我什麼叫作靈性❓What is spirituality❓
我要告訴你,就是☝🏻「十架倫理」。
什麼叫作「靈性」❓
☝🏻在十架倫理中間,在縱橫兩線 ✞ 中間取得平衡的人,這個人是有靈性的人。
保羅說:
「我直到今日對神,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」(參 徒23:1),
這個叫作「靈性」。
「靈性」不是你會很讀經,你很會禱告。
我們中間沒有一個人比法利賽人更會背《聖經》,我們沒有一個人比他們更會每個禮拜禁食兩次,奉獻十分之一。今天許多長老,許多牧師,許多作執事的,連百分之一的奉獻都沒有!他還敢繼續作教會領袖。
法利賽人是奉獻十分之一,而我個人的研究,我認為十分之一不是「奉獻」,因為那是上帝的,你不過歸回給祂。十分之一以後的,才開始是你的奉獻。你注意這些事情,這是《聖經》 的原則。
親愛的弟兄姐妹們,
法利賽人有「與神的關係」嗎❓
如果說有的話,「與人的關係」如何❓
這個作祭司的人,如果他心裡想:
「我要事奉上帝,你怎麼攔阻我?我要事奉上帝,怎麼可以讓強盜在我身上加害與我?我要走!我要保護自己,為了上帝的工作。」
你想上帝喜悅這樣的人嗎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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