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賽42:1-4〉告訴我們,神對祂兒子的欣賞與介紹:「看哪,我的僕人─我所扶持所揀選、心裡所喜悅的!我已將我的靈賜給祂;祂必將公理傳給外邦。祂不喧嚷,不揚聲,也不使街上聽見祂的聲音。壓傷的蘆葦,祂不折斷;將殘的燈火,祂不吹滅。祂憑真實將公理傳開,祂不灰心,也不喪膽,直到祂在地上設立公理;海島都等候祂的訓誨。」主耶穌基督是公義的主,〈來1:8〉論到聖子的時候強調,「祢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,祢的國權是正直的,是以義建立的。」
基督徒在地上要清楚知道,我們是有雙重國籍的人,我不是在談「兩國論」,而是「雙重國籍論」;從我們的護照就知道我們擁有地上的國籍,但是我們還有另外一種是天國的國籍;我是中國人,也是天國人;在這世上,我屬於一個國,但是在永恆的世界中,我屬於另外一個國。因此,基督徒的生活比別人更難;別人只要討好當地政府,效忠於他的國君,就可以安然度日,但是基督徒在兩國中常常充滿緊張的關係與矛盾,而不知道應當怎樣生活。
美國尼克森總統(Richard M. Nixon, 1913-1994)有位重要幕僚名叫查爾斯・寇爾森(Charles Colson, 1931-2012),這人因為在「水門案」與尼克森同樣犯錯,也被關進監牢;進監牢後,重新思想自己到底是怎樣的基督徒,結果他悔改,重生成為一位很好的基督徒。出監牢之後,他體會坐監之人所受的苦,就組織「監牢團契 Prison Fellowship International」,世界各地都有分會;有次他到印尼,他提到許多著作,其中一本書叫作《The Kingdoms In Conflict 國度之間的衝突》,提到這世界的國度與神的國度。
基督徒,不是單單在世界的國度中,對世界的政黨與政府忠心,作良好公民得稱讚就足夠,基督徒是天國的子民,有永恆天國的責任;因此,基督徒在天國與世界之國之間,常常有緊張關係;天國的律法與世界的法律之間,也有些矛盾衝突之處;要討神的喜悅與人的喜悅之間,也使基督徒有許多不和諧的動作;我們要履行地上或天上的責任時,有許多原則很難相處,容易產生衝突;所以,基督徒比非基督徒更困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