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個人都是上帝所造,都有上帝形像的自己,而這個自己在上帝的自己之外,除非回到上帝的面前,否則永遠不能找到有真正價值的自己,也不能認識自己真實的景況;正像人從來不知道自己睡覺的狀況,人靈性沉睡時也是如此;當我們沒有覺悟自己與上帝的己有關連,我們就以為自己是世界宇宙的中心,不但要照自己的思想、情感、意志去做自己所愛的事,甚至盼望所有的思想一定要用自己的思想去衡量,所有的感情一定用自己的感情來去定奪,所有的意志要照自己的意志去判斷,就過一個離開上帝旨意的生活,這是人的悲劇、人的敗筆、人的不可救藥。
耶穌基督舉浪子回頭的故事清楚表達了這觀念;浪子對父親說,「我要離開你,請你把我應該得的給我!」(參 路15:12)父親給了他,他就離開了。耶穌基督以這比喻告訴我們,神是尊重人的,雖然人不尊重神,神卻尊重人,這豈不是一件很矛盾、很敗壞的事嗎?為什麼這個犯罪的人、以自我為中心的人,要上帝尊重他呢?上帝也真的就這樣尊重他。最近我常想一件事,雖然耶穌基督的門徒都知道猶大是個賊、是不誠實、是偷錢的,但是耶穌揀選他以後,竟然讓他3年半沒有受什麼責備,或者耶穌對他責備了什麼卻沒有被記錄下來;耶穌對他說的最後一句話,「你要做的事,你去做吧。」(參 太26:50)這真符合浪子離家時對父親所講的話,「請把我應當得的產業,現在交給我!」父親就交給了他;上帝造人給人自由之後,祂尊重人,不逼人一定要順從祂即時的命令、規則,因為這樣會使人失去對自我的權柄。
當人以自我為中心時,他就盼望不被約束、不需負責、不必交帳的自由,這就是世人所講的自由。《約翰福音》8章34節耶穌基督告訴我們:「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。」犯罪的人根本不是自由的人;你抽煙,就是煙的奴僕;你喝酒,就是酒的奴僕;你姦淫,就是淫亂罪惡的奴僕;你偷竊,就是偷竊的奴僕;你賭博,就作賭博的奴僕。沒有人應用自由時,能脫離道德律、脫離當盡的責任、脫離神的審判,而自由的誤用就是患難的開頭、罪惡的種子,罪跟自由有密切關連;所以耶穌基督說: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。」世上多少哲學家討論自由,誰把這道理講得比我們的主更清楚、更透徹呢?真正的自由是在基督的救贖裡才得回的,所以耶穌基督說,「只是我告訴你,天父的兒子若叫你自由,你就真自由了。」(參 約8:3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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