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基督雖然為兒子,祂還是要受苦,沒有例外,也沒有特權,所以神的兒子才成為我們的榜樣!神的兒子有特殊地位、尊榮、大能,卻沒有用特殊的權柄來為自己方便所用。《福音書》記載耶穌行了35次神蹟,沒有一次是為了私益或自己肉體的享受或方便而行的。
「凡我所行的,都是照著天父的旨意;凡我所講的,都是祂吩咐我說的;我所行的,都是祂吩咐我行的;我常做祂所喜悅的事。」(參 約8:28-29)〈約8:30〉接著記載「耶穌說這話的時候,就有許多人信祂。」啊,這一段話很深的感動我!我記得自己在華盛頓的歸正學院講授這段經文時,不禁流下眼淚。怎麼樣才能夠使人更信?「啊,要有醫病、要有趕鬼、要有很多表演……讓人家可以信。」《聖經》說耶穌講這一句話,「我常做討父所喜悅的事」聽見這話的人心裡說,「真的!耶穌所做的事都是討神喜悅的!」他們就信祂了!
你要明白人信上帝,不是因為你口才好,不是因為你的資產多,或你的方法厲害。有時解答問題,我最怕或最厭煩看的題目就是,「用什麼辦法使人可以信主?用什麼辦法使教會增長?用什麼辦法……」為什麼一定把這些屬靈分量的增長,跟「辦法」連在一起呢?難道我們的事奉是用「方法論」解決的嗎?「萬軍之耶和華說:『不是倚靠勢力,不是倚靠才能,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。』」(亞4:6)這經你沒有唸過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