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前愛與性要理問答 第44問:如何得勝情慾❓

Loding Video
上一問下一問
分享:



字幕:繁中 簡中


婚前愛與性要理問答 第44問:如何得勝情慾❓

我們昨天第二堂最後的時候提到了:「我們的『情感』應當要控制我們的『慾念』,而我們的『理智』應當控制我們的『情感』。」這樣我們就不隨慾而行。

一個隨慾而行的人,就不是神的兒女,因為上帝的兒女不是整個生命在情慾的驅使之下作了情慾的奴僕,上帝的兒女不是照著情慾所要求的去服事他們的邪情私慾。

保羅說:「我們已經把邪情私慾釘在十字架上了。」(參 加5:24),照另外一個角度來看,這世界已經把我釘在十字架上,我也已經把世界釘在十字架上了。

我們的邪情私慾不可以成為我們的主,因為我們已經奉獻成為耶穌基督的兒女,是耶穌基督的僕人。所以我們的主就是那拯救我們,用寶血買贖我們回來,是我們生命的主。

這位主是用聖靈引導我們,所以一個順從情慾而生活的人,不是神兒女應當有的形像。一個按照神形像生活的人,應當順從聖靈引導而過生活。

所以這裡我們看見有兩個可能性,一個是我們照著情慾的要求去滿足它,或者照著聖靈的要求去討主的喜悅。

這樣,如果要讓你成為順從聖靈的人,你要制服你的情慾;如果你要討好你的性慾的話,你就敵擋上帝的靈。所以在這兩條路中間,只能選一條。

所以保羅說,「情慾與聖靈相爭,聖靈與情慾相爭。」(參 加5:17)嚴格說起來,把一個非生命的東西和一個生命的東西擺在一起,是對生命的不敬。再更嚴格的說,把肉體的情慾這一部分的功用跟神的第三位位格擺在一起討論,是非常不尊敬聖靈的。

但事實告訴我們,情慾的力量大到一個地步,甚至如果不是上帝的靈來引導,人是根本沒有辦法得勝的。所以這裡不是故意對上帝第三位格的不敬,而是告訴我們,只有聖靈才能使我們得勝這個又難、又現實的難關。



福音分類:聖靈論、聖靈果子、罪論、信仰生活、倫理學、加拉太書、加5:24、加5:17


文化分類:哲學、宗教、道德、品格、節制、慾望


關鍵字:情感、慾念、控制、隨慾而行、邪情私慾、十字架、聖靈、引導、情慾、相爭、形像、得勝、第三位格


影片出處:
第6講 00:14:50~00:17:48 共2分58秒

#Follow 訂閱 STEMI TV channel 頻道 on WhatsApp
#申請LineNotify 📲手機每早7點收到唐牧師每日要理問答😇,
#收到唐崇榮佈道團最新消息,歡迎加入STEMI Line好友,請點選:加入好友
#為STEMI TV事工奉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