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承上則)更大的問題來了:上帝為什麼賜下律法?上帝賜下律法,是不是要人行律法以致於得救嗎?不是。人可能行盡律法嗎?不可能;怎知道不可能?因為你行了不能,所以叫作全世界都不能嗎?〈利18:5〉「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;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著。我是耶和華。」上帝要以色列人行律法嗎?以色列人能不能遵行?能不能完全遵行呢?有沒有人完全遵行了律法呢?上帝知不知道人不能完全遵行?為什麼人不能完全遵行?既然人不能完全遵行,上帝為何還要叫人行呢?你們回去寫文章,每則重要題目一閃過你腦子,你就要追根究底、好好思想,免得你以後作長老、作執事亂答別人的問題,或者你作傳道亂講道沒有負責任。
上帝為什麼賜下律法?上帝賜下律法,不是要告訴人「律法可以使人得救,或人行盡了律法就可以得到永生」;上帝賜下律法,要人在行律法時,發現自己根本沒有辦法完全遵行,乃是要叫人知道自己已經在罪惡中;所以,上帝所賜的律法是叫人知罪,是要顯出上帝三大本性中的「聖潔、公義」。(待續)